贾奎律师亲办案例
合肥市张某购房后遇庐阳法院查封,中银贾奎律师助力拿到房产证
来源:贾奎律师
发布时间:2017-06-21
浏览量:777
合肥市张某购房后遇庐阳法院查封,中银贾奎律师助力拿到房产证
律师:贾奎
单位:北京中银(合肥)律师事务所
地址:合肥市怀宁路与南二环路交口白天鹅国际商务中心A座21、22楼

【案由】存量房买卖合同纠纷  案外人执行异议


【案情简介】2016年7月,家住合肥市庐阳区的张先生通过二手房产中介公司从李某某处购买位于合肥市庐阳区界首路一处存量房,双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该房屋总价240万元,首付100万元,剩余房款办理银行按揭。2016年9月,张先生与李某某共同前往原房贷银行,通过代为偿还银行贷款的方式,将首付款支付给李某某。李某某于次日将该处房屋钥匙交于张先生,张先生遂入住房屋内。张、李二人于2016年10月中旬去往合肥市存量房资金托管中心庐阳分中心签订《存量房资金托管协议》。10月10日,张先生缴纳房屋契税、支付个人所得税等费用。后,张先生与李先生在房产局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时,被告知该处房屋已经被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查封,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张先生心急如焚,要求李某某退还已付的全部款项,但李某某对张先生坦言:此次卖房就是为了还债,没想到房子还没卖掉,就被查封了,没钱归还张先生已付款。


【办理过程】张先生遇到法院查封,不能办理过户的情况后,找到北京中银(合肥)律师事务所贾奎律师,将情况向贾奎律师详细陈述,贾奎律师为其作出详细解答,告知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贾奎律师提出如果双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李某某无力偿还已付款,张先生可能面临钱房两空的境地,于是向张先生建议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张先生接受律师意见后,委托贾奎律师全权处理此案纠纷。贾奎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向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了解保全查封此案房屋的情况,了解到李某某从第三人陈某处借款200多万元,无力偿还,第三人起诉至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申请查封李某某该处房屋。在了解到查封情况后,贾奎律师立即向庐阳区人民法院提出案外人执行异议,对庐阳区人民法院的保全行为提出异议,并准备起诉李某某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办理过户后续。


【办理结果】北京中银(合肥)律师事务所贾奎律师代理本案,通过向庐阳区人民法院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庐阳区人民法院认真审理本案执行异议部分,认为张先生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并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裁定解除对该处房屋的查封,并要求李某某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与张先生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最终张先生在贾奎律师的帮助下,顺利拿到房屋产权证,张先生对贾奎律师的工作非常满意,连连表示感谢。


【律师点评】2016年初,合肥市商品房价格持续升高,与之而来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不断增多,经常出现合同当天签订,首付支付以后,第二天房东就毁约,拒绝卖房的情况,对此,买受人应当通过法律途径,切实维护自身的合同权利。对于本案,张先生在合同签订后,出现房屋被查封的情形,不能排除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的可能性,规避合同责任,但即使本案李某某确实负债累累,律师也不建议买房人解除合同,要求归还已付款,这样会把准物权的权利转变成为债权,对当事人是非常不利的。相反,通过继续履行合同,将房屋物权通过合同行为实现,防范了债权无法得到实现的风险。律师提醒,我国《物权法》对于房屋这样的不动产实行的是产权登记生效制度,当事人签订合同并不一定意味着物权的变动,而是通过合同+登记=物权变动的公式进行。因此,律师建议涉及到买房卖房应咨询专业律师,避免自身权益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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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贾奎
  • 执业律所:
    北京中银(合肥)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40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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